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HSYP20230001(M)
(资料性附件)
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3D喷墨技术生产的产品,可以被称作是陶瓷印花技术第三次工业革命,它突破了传统丝网印刷和辊筒印刷技术的局限性,可以实现临空挑印,而且在同一瓷片上表现的颜色可以多达几十种,产品表现性和复制性强。
为适应陶瓷行业的市场发展需要,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水平和产品质量,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某市建设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为分析和预测该项目竣工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并提出可行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确保该项目投产后能实现其经济目标,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该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11月委托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仔细研读了该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选取了类比工程、对类比工程开展了现场初期调研等相关的前期工作,并编制了预评价方案。随后根据方案的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类比工程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和检测,同时对该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结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检测资料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经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编制完成本评价报告。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遵循独立开展、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修正);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年);
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200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5号,1987年)。
1.3.2部门规章
1)《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2019年2月28日施行);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2021年);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2012年);
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2012年);
5)《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6)《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7)《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
8)《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1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
1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13)《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
1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0号令,2017年);
15)《广东省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粤卫办职健函〔2021〕6号)。
1.3.3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GBZ 2.1-2019/XG1-2022);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WS/T 754-2016);
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8)《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12)《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1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14)《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
15)《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2009);
1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17)《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1-2008);
1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
19)《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GBZ/T277-2016);
20)《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
21)《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
2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6-2007)。
23)《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 194-2007);
2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
1.3.4基础技术资料
1)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书与工作委托书;
2)《广东XX精工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报告出具时间:2020年11月);
3)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识别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分析、评价其危害程度,确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审批、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分析、评价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本预评价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以及厂家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确定评价范围,对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及其生产辅助设施进行评价。
评价范围包括生产厂房、仓库、配电房、空压机房、污水处理站、检修室、办公楼。本次评价根据拟建项目工程设施组成工艺、功能特点、布置上的相对独立性、评价目的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分评价单元。具体范围及评价单元详见表1.5-1。
表1.5-1评价单元划分表
序号 |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主要内容 |
1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拟联合布置3条抛釉线、2条捡砖线和3条自动包装线。 |
2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拟设置2栋配电房,拟设置4台变压器 |
3 | 仓库 | 拟设置3栋仓库 | |
4 | 污水处理设施 | 拟设置集水池、清水池和压滤设备等 | |
5 | 空压机房 | 拟设置4台空压机 | |
6 | 检修室 | 拟用于设备检维修 |
本次评价的时段范围包括仅运行期,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期间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设施和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了预评价;但不包括该项目投产后因生产工艺、设备等变更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公司未提供项目的施工方案,故只对施工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简单预测分析。
本报告书对该项目以下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总体布局、储存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警示标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及其他职业卫生相关联方面等。
通过对与拟评价项目相似工程的职业卫生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以及对拟评价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资料的分析,类推拟评价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职业病危害的隐患和后果进行评估,预测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实施和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详见图1.7-1。
图1.7-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程序
1.8 质量控制
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严格按照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对评价报告编制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1)项目准备阶段
(1)资料审核的质量控制
建立技术资料承诺制,要求建设单位书面承诺提供的技术资料真实、可靠、齐全;结合经验和相关的文献资料,认真解读和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遇到疑问,与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沟通、交流。
(2)评价方案编制的质量控制
评价方案编制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要求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完成评价方案编制工作后,项目负责人召开评价方案审核会,由内部专家审查,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评价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
(1)工程分析的质量控制
资料收集完整、真实、可靠;分析研究透彻、仔细、全面;根据个人特长,项目组成员各自承担一部分工程分析。
(2)职业卫生调查的质量控制
了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措施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产生的影响。
3)报告完成阶段
(1)报告编制的质量控制
全面、概括地反映评价的内容,表述简洁、用语规范、结论明确。经内部专家技术审核,修改后提交上会报告。
(2)技术审核的质量控制
内容是否合理、全面,与评价依据的资料是否一致;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评价结论是否科学、正确,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其工作流程详见图1.8-1。
图1.8-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质量控制图
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新建项目。
该项目拟建于XX市XX区,该项目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XXXX°,北纬XXXX°,该项目东面为XX公司,南面为公司,西面XX公司,北面XX公司。该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1。
图2.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该项目年产微晶砖、精品陶瓷、抛釉砖500万m2。
该项目劳动定员合计57人,主要生产岗位采用两班制,每班8 h,白天12:00~20:00,夜班0:00~8:00,每周作业5 d,其中污水处理属外包作业。
该项目劳动定员合计57人,主要生产岗位采用两班制,每班8 h,白天12:00~20:00,夜班0:00~8:00,每周作业5 d,其中污水处理属外包作业。具体岗位定员见表2.1-1。
表2.1-1 岗位定员表
岗位 | 人数/班 | 班次 | 合计 | 备注 | |
1 | 上砖司机 | 1 | 两班制 | 2 | / |
2 | 上砖工 | 2 | 两班制 | 4 | / |
3 | 前磨边工 | 1 | 两班制 | 2 | / |
4 | 刮平工 | 1 | 两班制 | 2 | / |
5 | 抛光工 | 2 | 两班制 | 4 | / |
6 | 捡反抛工 | 1 | 两班制 | 2 | / |
7 | 后磨边工 | 1 | 两班制 | 2 | / |
8 | 添砖工 | 1 | 两班制 | 2 | / |
9 | 超洁亮操作工 | 1 | 两班制 | 2 | / |
10 | 班长 | 1 | 两班制 | 2 | / |
11 | 分色工 | 2 | 两班制 | 4 | / |
12 | 分级工 | 1 | 两班制 | 2 | / |
13 | 叉砖工 | 2 | 两班制 | 4 | / |
14 | 包装工 | 3 | 两班制 | 6 | / |
15 | 捡砖工 | 4 | 两班制 | 8 | / |
16 | 跟班质检员 | 1 | 两班制 | 2 | / |
17 | 机修工 | 4 | 白班制 | 4 | / |
18 | 污水处理工 | 2 | 白班制 | 2 | 外包作业 |
19 | 电工 | 1 | 白班制 | 1 | / |
该项目具体组成见表2.1-2。
表2.1-2 项目组成表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生产厂房 | 拟联合布置3条抛釉线、2条捡砖线和3条自动包装线。 |
仓库 | 拟设置3栋仓库 | |
辅助工程 | 配电房 | 拟设置2栋配电房,拟设置4台变压器 |
污水处理设施 | 拟设置集水池、清水池和压滤设备等 | |
空压机房 | 拟设置4台空压机 | |
检修室 | 拟用于设备检维修 | |
办公楼 | 拟设置2座办公楼,用于人员办公 |
1)自然环境
XX市位于中国大陆南方,居广东省中部偏南;地理位置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夏季风的交替是广州季风气候突出的特征。冬季的偏北风因极地大陆气团向南伸展而形成的,干燥寒冷。夏季偏南风因热带海洋气团向北扩张所形成的,温暖潮湿。夏季风转换为冬季风一般在9月份,而冬季风转换为夏季风在4月份,详见图2.1-2风玫瑰图。
根据XX市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气压 | 101.24kPa |
累年平均气温 | 21.8℃ |
最热月平均气温 | 28.4℃ |
最冷月平均气温 | 13.3℃ |
极端最高气温 | 38.7℃ |
极端最低气温 | 0℃ |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 77% |
累年平均降水量 | 1694.1mm |
累年平均风速 | 1.9m/s |
全年主导风向 | N(16%) |
夏季主导风向 | SE |
冬季主导风向 | N |
图2.1-2全面及夏季风玫瑰图
注:实线为夏季主导风向,虚线为全年主导风向
2)社会环境条件
该项目建设所在地为政府统一规划的工业区,不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是自然疫源地和地方病区域。
该项目不存在辐射源项。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见表2.3-1。
表2.3-1 该项目拟使用的原辅材料及用量
名称 | 年用量 | 形态 | 主要化学成分 | 使用环节 | 存放地点 | |
1 | 半成品砖 | 4687500片 | 固体 | / | 原料 | 仓库 |
2 | 环保型超洁亮A液 | 1吨 | 液体 | MSDS:水、添加剂、硅溶胶 | 超洁亮 | 生产厂房 |
3 | 环保型超洁亮B液 | 3吨 | 液体 | MSDS:溶剂油、添加剂、硅油 | 超洁亮 | 生产厂房 |
4 | 模具 | 26批次 | 固体 | / | 磨边、抛光 | 仓库 |
5 | 包装材料 | 1562500个 | 固体 | / | 包装 | 仓库 |
6 | 聚丙烯酰胺 | 200kg | 固体 | 聚丙烯酰胺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站 |
7 | 聚合氯化铝 | 200kg | 固体 | 聚合氯化铝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站 |
该项目年产微晶砖、精品陶瓷、抛釉砖500万m2。
2.4.1总平面布置
该项目整体由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组成,整体布局如下:
生产区:该项目生产区拟设置一栋生产厂房,位于厂区南面。
辅助生产区:该项目辅助生产区围绕生产区进行布置,该项目拟设置3栋仓库,分别位于生产厂房的北面、东面和东北角,污水处理站拟设置在生产厂房的东面,空压机房拟设置在生产厂房的南面,配电房拟设置在污水处理站的南面。
非生产区:该项目非生产区拟设置2栋办公楼,位于厂区西面。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4-1。
2.4.2竖向布置
该项目厂区地形条件较好,场地平整,各处竖向高差很小,该项目生产厂房、仓库、配电房、空压机房均为单层建筑,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露天布置。
图2.4-1 总平面布置图
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5-1。
图2.5-1 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如下:
上砖:上砖司机利用叉车将原料砖运至生产线上砖点,采用上砖机自动上砖,并自动传至下一工序。
刮平:利用刮平机将砖表面凸起部位刮掉,使砖面平滑整齐。刮平机电机和滚刀布置在设备上方,设备两侧设钢结构防护罩、每个作业单元进出口设帆布遮挡密闭,作业时通过水管往滚刀部位进行喷淋,刮平机整体采用帆布帘遮挡,作业完成后自动传至下一工序。
磨边:利用磨边机对砖进行磨边倒角,使其尺寸准确均一,避免砖角锋利导致损伤或对人造成伤害。磨边分为前磨边和后磨边,磨边机磨盘分布在设备两侧,两侧布水管对磨盘进行喷淋,磨盘外设钢结构防护罩。该项目采用5寸厚度的吸音板对磨边机进行整体隔离,磨边作业完成后自动传至下一工序。
抛光:利用抛光机高速旋转并向下施压的磨具对砖表面产生的摩擦作用来完成对砖面的加工。砖通过传送带送入抛光机中依次进行粗抛、中抛和精抛,模具目数分别为46-100目、100-320目、320-1200目,通过抛光使砖的表面平滑如镜、无凹凸感。抛光机磨具布置在设备上方,设备两侧设可活动的钢结构防护罩(方便维修),防护罩外加一层帆布进行遮挡,帆布下沿贴近传送带,同时设备前后进出口部位设帆布遮挡密闭,抛光过程通过水管往磨具中间部位喷水,作业完成后通过输送带将砖传至下一工序。
吸干:由于采用湿式作业,砖从抛光机出来后表面残留有水分,为保证防污处理效果,进入超洁亮工序之前,采用吸干装置,快速吸干砖面的水分。
超洁亮:抛光会使砖胚内的封闭气孔暴露出来,也会导致砖胚的微裂纹增加,细小的污物进入这些小气孔或裂纹中,以造成污染。超洁亮技术在抛晶砖表面形成一层具有特殊防护功能且结构稳定的纳米级保护层,用来提高抛晶砖的抗污性能,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砖体表面的光泽度。该项目通过计量泵由针管将超洁亮A液滴加到砖表面,在磨具的挤压和抛刷作用下,快速均匀的渗透和挤压进砖面的气孔和微裂纹。超洁亮机磨具布置在设备上方,设备两侧设钢结构防护罩,防护罩对应每个磨具部位设可活动的盖板(方便检修),设备前后进出口部位设钢结构防护罩,防护罩下沿贴近传送带,超洁亮处理完成后通过输送带将砖传至下一工序。
分选:即进行质量分选、尺寸检测、分色、形状检查等。该项目采用红外自动检测,将成品砖分为“优等、一级、合格、次品、废品”五个等级。
打蜡:在砖面涂一层超洁亮B液(防污剂),以增加砖面的光泽度,同时防污剂可以填充砖表面的气孔,易于日常清洁。
捡砖:根据产品等级,将其分类摆放到铁架上。
包装:在自动包装线上,将产品打包装箱。
入库:打包后叉车运输入库存放。
2)辅助生产单元生产工艺
(1)仓库
该项目拟设置3栋仓库用于存放半成品砖、成品砖、模具、包装材料。
(2)配电房
该项目拟设置独立的配电房为生产提供电力支持。
(3)空压机房
该项目拟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为生产提供压缩空气。
(4)检修室
该项目拟设置独立的检修室用于设备检维修,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可能需要少量的焊接、打磨作业。
(5)污水处理站
生产线布置在坡向布置的排水沟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通过坡向排水系统自流到污水处理站,废水先输送至污水处理站的沉砂隔油池进行泥水分离后进入搅拌池,同时加入聚丙烯酰胺、碱式氯化铝,送入多级沉淀池使水和杂质分离,分离后的污泥经浓缩池和压滤机压滤后,泥饼回用,压滤后产生的清水及沉淀池分离出来的上清液回收利用;该项目污水处理站拟外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该项目作业人员不参与作业。
1)该项目生产设备见表2.5-1。
表2.5-1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安装地点 | 备注 | |
1 | 自动上砖机 | 台 | 3 | 已建厂房 | / |
2 | 刮平机 | 台 | 9 | 已建厂房 | / |
3 | 前磨机 | 台 | 6 | 已建厂房 | / |
4 | 抛光机(16头) | 台 | 9 | 已建厂房 | 46-100目、100-320目、320-1200目各3台 |
5 | 吸干装置 | 台 | 3 | 已建厂房 | / |
6 | 超洁亮机 | 台 | 6 | 已建厂房 | / |
7 | 后磨机 | 台 | 6 | 已建厂房 | / |
8 | 自动包装流水线 | 条 | 3 | 已建厂房 | / |
9 | 自动捡砖线 | 条 | 2 | 已建厂房 | / |
10 | 空压机 | 台 | 4 | 空压机房 | / |
11 | 叉车 | 台 | 2 | / | / |
2)设备布局
该项目拟设置3条生产线,生产设备按照生产工艺进行布置,生产线呈倒“U”型,呈逆时针方向依次布置自动上砖机、刮平机、前磨边机、刮平机、抛光机、吸干装置、超洁亮机、后磨边机、分级分色工作台、自动捡砖线,车间北面拟设置3条自动包装流水线。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布局图见图2.5-2。
图2.5-2 主要生产设备布局图
2.6.1建筑结构
该项目生产厂房、仓库拟采取框架结构,厂房设计空间宽大,车间地面拟设为水泥地面,便于清洁并防滑,各生产区域以自然通风为主;空压机房、配电房拟采取钢混结构,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露天布置。
2.6.2通风空调
该项目生产厂房、仓库拟通过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空压机房、配电房拟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污水处理站拟倚靠露天条件进行自然通风。
2.6.3采光和照明
办公区建筑物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阻挡,自然采光良好,各车间内设置了灯具辅以照明。
按规范在必要的地方设置事故照明应急灯,在主要出入口处、楼梯间设置出口标志灯,内走廊设置疏散指示灯,并采用独立配电回路供电。在各车间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时间不小于30min)。
该项目生产厂房、电房均为已有建筑,该项目拟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布置生产线,利用现有电房布置配套变配电设施。
综合分析该项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所用原辅料等基本情况,为尽可能科学、客观的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本预评价报告选用“广东XX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一部抛光车间、一部检选车间、成品仓、空压机房、配电房”作为类比对象(以下简称“类比工程”),类比对象选择如下:
广东XX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XX镇工业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于2007年3月21日正式投产,属于中外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广东XX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精工玉石、精工仿古砖、精工抛光砖等产品,总占地面积为70多万平方米,厂房面积为40多万平方米。
该项目与类比企业类比的项目包括项目选址、自然环境、生产规模、劳动定员等,具体类比情况见表3.1-1。
表3.1-1类比项目情况表
对比项目 | 该项目 | 类比工程 | 类比 结果 |
生产规模 | 年产微晶砖、精品陶瓷、抛釉砖500万m2 | 年产400万吨仿古砖、200万吨抛砖、50万吨精工玉石瓷砖 | 相似 |
生产工艺 | 上砖、刮平、前磨边、刮平、抛光、吸干、超洁亮、后磨边、分选、打蜡、包装、入库 | 上砖、刮平、前磨边、刮平、抛光、吸干、超洁亮、后磨边、分选、包装、入库等 | 相似 |
生产设备 | 自动上砖机、刮平机、前磨机、抛光机、吸干装置、超洁亮机等 | 自动上砖机、仿古磨边线、粗磨抛光机、中磨抛光机、超洁亮机、后磨边机等 | 相似 |
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 | 半成品砖、环保型超洁亮A液、环保型超洁亮B液、模具、包装材料 | 半成品砖、超洁亮剂 | 相似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矽尘、噪声、工频电磁场等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矽尘、噪声、工频电磁场等 | 相似 |
职业病防护措施 | 自动化作业、湿式作业等 | 自动化作业、湿式作业等 | 相似 |
岗位定员及工作制度 | 两班;5d/w,8h/d | 三班倒;7d/w,8h/d | 相似 |
该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生的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接触方式、工作制度、拟采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相似。综上所述,本次评价所选类比工程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
对类比工程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主要内容包括:类比工程原辅料种类调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相关的工作地点(工序)、作业方法以及作业的频度与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个人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及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
3.2.1 类比工程原辅材料调查
类比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详见表3.2-1。
表3.2-1 类比工程主要原辅料及年用量
序号 | 名称 | 主要成分 | 年用量(t) | 储存地点 | 使用场所 |
1 | 半成品砖 | 二氧化硅 | 650 | 成品仓 | 抛光车间、检选车间 |
2 | 超洁亮剂 | 10%甲苯、20%二甲苯、20%环己烷、20%正庚烷、5%正辛烷、25%二甲基戊烷(企业提供的MSDS) | 80 | 抛光车间 | 抛光车间 |
类比工程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详见表3.2-2。
表3.2-2 各岗位劳动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评价 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 | 人数 |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触 时间 | 主要产生环节及接触机会 | 作业方式 |
生产单元 | 一部抛光车间 | 上砖工 | 15 | 矽尘、噪声 | 8h/d | 上砖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刮平工 | 6 | 矽尘、噪声 | 8h/d | 刮平工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前磨工 | 12 | 矽尘、噪声 | 8h/d | 前磨工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后磨工 | 9 | 矽尘、噪声 | 8h/d | 后磨工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抛光工 | 15 | 矽尘、噪声 | 8h/d | 抛光工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1h/d | 超洁亮作业时接触 | |||||
一部检选车间 | 捡砖工 | 43 | 噪声 | 8h/d | 捡砖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量变形工 | 7 | 噪声 | 8h/d | 量变形作业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续表3.2-2各岗位劳动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评价 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 | 人数 |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触 时间 | 主要产生环节及接触机会 | 作业方式 |
生产单元 | 一部检选车间 | 包装工 | 39 | 噪声 | 8h/d | 包装作业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叉砖工 | 13 | 噪声 | 8h/d | 叉砖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分色工 | 12 | 噪声 | 8h/d | 分色作业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
分级工 | 10 | 噪声 | 8h/d | 分级作业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
质检工 | 9 | 噪声 | 8h/d | 质检作业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
辅助生产单元 | 成品仓 | 叉车工 | 22 | 噪声 | 8h/d | 驾驶叉车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搬运工 | 41 | 噪声 | 8h/d | 搬运作业时接触。 | 流动作业 | ||
空压机房 | 电工 | 18 | 噪声 | 0.5h/d | 空压机房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
配电房 | 工频电磁场 | 0.5h/d | 配电房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1)防尘、毒措施
类比工程抛光车间采用湿式作业,可以减少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粉尘危害,磨盘部位设钢结构防护罩,刮平、前磨、后磨、抛光等工序均采用设备自动化,避免人员直接接触粉尘危害。
2)防噪声措施
类比工程采用的生产设备均为大型、重型设备,噪声来源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高噪声危害。该项目采取的防噪措施如下:
(1)设备选型上基本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强度;
(2)各生产车间均为单层设计,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装在单层建筑,并安装隔振、减振基础,降低噪声强度。
(3)对于产生气体动力性噪声的设备,如离心机、罗茨风机等安装消音器,风机安装于室外,加强隔声罩,风机进出管采取软连接方式。
(4)各类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集中布置,避免高噪声设备对其他区域产生影响。
(5)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并监督其正确佩戴。
(6)噪声较大的车间值班室采用隔音建筑材料,设置双层隔音门窗。
(7)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需润滑的设备及时润滑,减少机械摩擦产生噪声。
3)工频电磁场防护设施调查
配电房配电柜采取了接地、屏蔽措施。
类比工程为生产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情况及更换标准见表3.2-3。
表3.2-3类比工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车间 | 岗位 | 防护用品名称 | 型号 | 防护参数 | 发放频率 |
一部抛光车间 | 上砖工、刮平工、前磨工、后磨工、抛光工、机修工 | 防尘口罩 | 来安之KLT02 来安之K9210 | KN95 | 一天一换 |
防护手套 | / | / | 按需更换 | ||
耳塞 | QD-30 | SNR=29dB | 按需更换 | ||
耳塞 | QD-30 | SNR=29dB | 按需更换 | ||
成品仓 | 叉车工、搬运工 | 防尘口罩 | 来安之KLT02 来安之K9210 | KN95 | 一天一换 |
防护手套 | / | / | 按需更换 | ||
耳塞 | QD-30 | SNR=29dB | 按需更换 | ||
空压机房 | 电工 | 耳塞 | QD-30 | SNR=29dB | 按需更换 |
配电房 | 绝缘手套 | / | / | 按需更换 | |
绝缘鞋 | / | / | 按需更换 |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可知,“一部抛光车间 后磨岗位 ”作业时接触噪声强度最高,其检测结果为89.2dB(A),QD-30防护耳塞的SNR值为29dB(A),实际降噪值为29*0.6=17.4dB,正确佩戴QD-30防护耳塞后,作业人员实际接触噪声可降至71.8dB(89.2-17.4=71.8)<80dB(A),说明该防护耳塞的有效性及符合性符合要求。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可知,类比工程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类比工程拟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可满足防护要求。
1)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导致的损伤类型及对应的工作场所见表3.2-4。
表3.2-4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存在场所及其损伤类型
序号 | 存在工作场所 | 可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危害因素 | 可导致的急性损伤 |
1 | 非空调车间、区域 | 夏季高温 | 高温中暑 |
2)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包括:
(1)每个生产场所均配备了急救药箱,应急药箱物品配置情况见表3.2-5;
表3.2-5 急救药品配置清单
药品名称 | 储存数量 | 用途 | 备注 |
创口贴 | 1 盒 | 止血、护创 | / |
消毒液 | 1 瓶 | 消毒伤口 | / |
十滴水 | 2 盒 | 夏季防暑降温 | / |
藿香正气液 | 2 盒 | 夏季防暑降温 | / |
活络油 | 2 瓶 | 淤伤、扭伤 | / |
万花油 | 2 瓶 | 淤伤、扭伤 | / |
云南白药 | 1 支 | 止血、消肿止痛 | / |
烧烫伤软膏 | 2 支 | 消肿/烫伤 | / |
脱脂棉签 | 2 包 | 清洗伤口 | / |
绷带 | 1 卷 | 包扎伤口 | / |
胶布 | 1 卷 | 粘贴绷带 | / |
纱布 | 1 卷 | 包扎伤口 | / |
剪刀 | 1 个 | 急救 | / |
(2)每个生产车间均配有饮水设备,夏季时段为生产人员配备了清凉饮料。
(3)类比工程已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了高温中暑应急救援内容,设立了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并每年都组织相关的急救救援演练。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类比工程卫生特征级别应为3级。类比工程设有男女厕所、休息室等卫生辅助用室,详细配置见表3.2-6。
表3.2-6辅助用室设置情况表
类别 | 用室名称 | 数量(间) | 备注 |
生产卫生用室 | 盥洗室或盥洗设备 (注明是否提供热水及盥洗水龙头数量) | 8 | / |
生活用室 | 休息室 | 各车间值班室兼休息室 | / |
食堂(注明工作餐外送还是自己煮) | 公司饭堂1间(自己煮) | / | |
男洗手间 | 8 | 每间3个蹲位和3个小便池 | |
女洗手间 | 8 | 每间3个蹲位 |
综上所述,类比工程厂区内辅助用室的数量与位置分布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能满足作业人员生产、生活的需求。
类比工程职业卫生方面的工作由职业安全部负责,专职人员1人,负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类比工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类比工程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度中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检测的计划时间有说明。
类比工程职业病防治规划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类比工程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等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及程序。
类比工程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
类比工程制订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由职业安全部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管理。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类比工程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类比工程在车间的公告栏上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测结果等。
类比工程在职业病危害告知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企业制定了《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培训的内容包括设备日常管理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学习、劳保用品佩戴管理规程等内容。
类比工程职业卫生培训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类比工程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了新进员工在正式进入公司前,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确认,进入公司后,由公司统一组织,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对员工进行告知。
8)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
类比工程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有关规定,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了警示标识,包括 “注意通风”、“当心噪声”、“当心粉尘”等。
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9)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
类比工程已向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1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类比工程初步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类比工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2.8类比工程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类比工程近三年均委托XX市XX区疾病防治所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为粉尘、噪声,类比工程近三年职业健康检查均未发现有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
类比工程检测结果参照《广东XX精工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的检测数据,检测项目包括:矽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等。
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见表3.3-7~3.3-11。
1)生产性粉尘检测结果
表3.3-7 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时间加权浓度检测结果
序号 | 检测地点/岗位 | 检测项目 | 本次检测结果范围及评价 | ||
检测结果范围(mg/m3) | PC-TWA(mg/m3) | 单项评价 | |||
1 | 一部抛光车间 刮平工 | 矽尘(呼尘) | 0.32~0.35 | 0.7 | 合格 |
2 | 矽尘(总尘) | 0.53~0.67 | 1 | 合格 | |
3 | 一部抛光车间 后磨工 | 矽尘(呼尘) | 0.46~0.42 | 0.7 | 合格 |
4 | 矽尘(总尘) | 0.81~0.91 | 1 | 合格 | |
5 | 一部抛光车间 抛光工 | 矽尘(呼尘) | 0.44~0.49 | 0.7 | 合格 |
6 | 矽尘(总尘) | 0.83~0.84 | 1 | 合格 |
续表3.3-7 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时间加权浓度检测结果
序号 | 检测地点/岗位 | 检测项目 | 本次检测结果范围及评价 | ||
检测结果范围(mg/m3) | PC-TWA(mg/m3) | 单项评价 | |||
7 | 一部抛光车间 前磨工 | 矽尘(呼尘) | 0.32~0.35 | 0.7 | 合格 |
8 | 矽尘(总尘) | 0.91~0.97 | 1 | 合格 | |
9 | 一部抛光车间 上砖工 | 矽尘(呼尘) | 0.29~0.32 | 0.7 | 合格 |
10 | 矽尘(总尘) | 0.43~0.59 | 1 | 合格 |
表3.3-8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超限倍数检测结果
序号 | 检测地点/岗位 | 检测项目 | 本次检测结果超限倍数及评价 | ||||
CSTE范围(mg/m3) | CSTE/PC-TWA范围 | 最高超限倍数 | 结果判定 | ||||
1 | 一部抛光车间 刮平岗位1 刮平时 | 矽尘(呼尘) | 0.57~0.60 | 0.8~0.9 | 2 | 合格 | |
2 | 矽尘(总尘) | 1.23~1.40 | 1.2~1.4 | 2 | 合格 | ||
3 | 一部抛光车间 刮平岗位2 刮平时 | 矽尘(呼尘) | 0.70~0.73 | 1.0 | 2 | 合格 | |
4 | 矽尘(总尘) | 1.37~1.47 | 1.4~1.5 | 2 | 合格 | ||
5 | 一部抛光车间 后磨岗位 后磨时 | 矽尘(呼尘) | 1.03~1.07 | 1.5 | 2 | 合格 | |
6 | 矽尘(总尘) | 1.88~1.89 | 1.9 | 2 | 合格 | ||
7 | 一部抛光车间 抛光岗位1 抛光时 | 矽尘(呼尘) | 0.89~0.92 | 1.3 | 2 | 合格 | |
8 | 矽尘(总尘) | 1.67~1.77 | 1.7~1.8 | 2 | 合格 | ||
9 | 一部抛光车间 抛光岗位2 抛光时 | 矽尘(呼尘) | 0.86~1.00 | 1.2~1.4 | 2 | 合格 | |
10 | 矽尘(总尘) | 1.80~1.90 | 1.8~1.9 | 2 | 合格 | ||
11 | 一部抛光车间 前磨岗位 前磨时 | 矽尘(呼尘) | 0.79~0.80 | 1.1 | 2 | 合格 | |
12 | 矽尘(总尘) | 1.77~1.80 | 1.8 | 2 | 合格 | ||
13 | 一部抛光车间 上砖岗位1 上砖时 | 矽尘(呼尘) | 0.50~0.53 | 0.7~0.8 | 2 | 合格 | |
14 | 矽尘(总尘) | 0.80~0.90 | 0.8~0.9 | 2 | 合格 | ||
15 | 一部抛光车间 上砖岗位2 上砖时 | 矽尘(呼尘) | 0.50 | 0.7 | 2 | 合格 | |
16 | 矽尘(总尘) | 0.80~0.97 | 0.8~1.0 | 2 | 合格 |
检测小结:检测结果表明类比工程生产性粉尘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2)生产性毒物检测结果
表3.3-9工作场所生产性毒物时间加权浓度检测结果
检测地点/岗位 | 检测项目 | 本次检测结果范围及评价 | ||
检测结果范围(mg/m3) | PC-TWA(mg/m3) | 单项评价 | ||
一部抛光车间 超洁亮岗位 超洁亮时 | 苯 | <0.6 | 6 | 合格 |
二甲苯 | <3 | 50 | 合格 | |
环己烷 | <0.33 | 250 | 合格 | |
甲苯 | <1 | 50 | 合格 | |
辛烷 | <0.33 | 500 | 合格 | |
正庚烷 | <0.13 | 500 | 合格 |
检测小结:检测结果表明类比工程生产性毒物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3)噪声测量结果
表3.3-10个体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地点 | 岗位/工种 | 接触时间 | 40小时等效声级 dB(A) | 接触 限值 dB(A) | 结果 判定 | 是否是噪声作业岗位 | ||
h/d | d/w | 结果范围 | LEX,8h | |||||
一部抛光车间 | 上砖工 | 8 | 7 | 85.3~86.8 | 88.3 | 85 | 不合格 | 是 |
刮平工 | 8 | 7 | 85.3~86.2 | 87.7 | 85 | 不合格 | 是 | |
前磨工 | 8 | 7 | 86.3~87.2 | 88.7 | 85 | 不合格 | 是 | |
后磨工 | 8 | 7 | 87.4~88.3 | 89.8 | 85 | 不合格 | 是 | |
抛光工 | 8 | 7 | 85.7~87.5 | 89.0 | 85 | 不合格 | 是 | |
一部检选车间 | 捡砖工 | 8 | 7 | 80.7~81.3 | 82.8 | 85 | 合格 | 是 |
量变形工 | 8 | 7 | 80.9~81.7 | 83.2 | 85 | 合格 | 是 | |
包装工 | 8 | 7 | 82.3~83.3 | 84.8 | 85 | 合格 | 是 | |
叉砖工 | 8 | 7 | 80.9~82.4 | 83.9 | 85 | 合格 | 是 | |
分色工 | 8 | 7 | 81.0~82.1 | 83.6 | 85 | 合格 | 是 | |
分级工 | 8 | 7 | 80.4~81.8 | 83.3 | 85 | 合格 | 是 | |
质检工 | 8 | 7 | 75.2~76.8 | 78.3 | 85 | 合格 | 否 | |
一部成品仓 | 叉车工 | 8 | 7 | 80.6~82.1 | 83.6 | 85 | 合格 | 是 |
搬运工 | 8 | 7 | 80.2~81.3 | 82.8 | 85 | 合格 | 是 |
表3.3-10 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地点/岗位 | 检测结果dB(A) | ||
第1天 | 第2天 | 第3天 | |
一部抛光车间 上砖岗位1 | 86.4 | 87.3 | 82.8 |
一部抛光车间 上砖岗位2 | 87.3 | 88.3 | 87.9 |
一部抛光车间 刮平岗位1 | 86.7 | 87.4 | 86.9 |
一部抛光车间 刮平岗位2 | 86.4 | 87.0 | 86.2 |
一部抛光车间 前磨岗位 | 87.2 | 88.8 | 88.1 |
一部抛光车间 后磨岗位 | 87.4 | 89.2 | 88.5 |
一部抛光车间 抛光岗位1 | 87.2 | 88.7 | 88.1 |
一部抛光车间 抛光岗位2 | 87.1 | 89.5 | 88.6 |
一部抛光车间 超洁亮岗位 | 86.3 | 86.5 | 85.8 |
一部检选车间 捡砖岗位1 | 81.3 | 81.7 | 81.0 |
一部检选车间 捡砖岗位2 | 81.0 | 82.4 | 81.5 |
一部检选车间 捡砖岗位3 | 81.7 | 82.9 | 82.1 |
一部检选车间 量变形岗位1 | 82.4 | 83.4 | 82.5 |
一部检选车间 量变形岗位2 | 82.4 | 82.9 | 82.1 |
一部检选车间 包装岗位1 | 86.4 | 87.8 | 86.9 |
一部检选车间 包装岗位2 | 86.9 | 88.9 | 87.9 |
一部检选车间 包装岗位3 | 86.6 | 89.4 | 88.5 |
一部检选车间 分色岗位1 | 81.0 | 82.8 | 81.8 |
一部检选车间 分色岗位2 | 81.8 | 83.5 | 82.6 |
一部检选车间 分级岗位1 | 81.0 | 82.2 | 81.7 |
一部检选车间 分级岗位2 | 81.4 | 83.1 | 82.5 |
一部检选车间 质检岗位1 | 77.5 | 78.7 | 78.1 |
一部检选车间 质检岗位2 | 76.4 | 77.6 | 76.9 |
一部空压机房 空压机房巡检岗位 | 81.8 | 83.5 | 82.6 |
检测小结:检测结果表明类比工程上砖工、刮平工、前磨工、后磨工、抛光工、包装工噪声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岗位噪声检测结果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抛光车间各工序均采取加工设备进行作业,设备同时高频率运转产生噪声叠加,导致噪声检测结果超标。
根据类比资料及类比项目现场调查结果,得出如下类比结论:
1)类比工程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
2)类比工程建立了《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基本能够按照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
3)类比工程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方面设置了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设施,防尘、防毒具备了合理性和有效性,上砖工位、刮平工位、前磨工位、后磨工位、抛光工位、包装工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采取的降噪措施效果欠佳。
4)类比工程建立了《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符合要求。
5)类比工程近三年均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6)建设项目与类比工程生产产品、生产工艺相似,并且生产使用设备、原辅材料、设置岗位、作业方式、作业时间相似,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因素相似,因此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7)建设项目与类比工程在生产规模、设备数量、生产产品相差不大,生产工艺相对成熟,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环节相似,因此通过类比为建设项目在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提供更直观的信息,类比工程项目所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对拟建项目具有较好的借鉴性。
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总平面布局特点,将其划分为2个评价单元,即生产单元和辅助生产单元,来识别每一个评价单元生产运行中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4.1-1。
表4.1-1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上砖司机利用叉车将原料砖运至生产线上砖点,采用上砖机自动上砖,并自动传至下一工序 | 噪声 | 自动上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上砖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上砖工 | 上砖过程拟采用上砖机自动上砖,上砖工负责巡检看机。 | 噪声 | 自动上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上砖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
前磨边工 | 利用磨边机对砖进行磨边倒角,使其尺寸准确均一,磨边机磨盘分布在设备两侧,两侧布水管对磨盘进行喷淋,前磨边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前磨边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前磨边过程产生矽尘;前磨边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前磨边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续表4.1-1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刮平工 | 利用刮平机将砖表面凸起部位刮掉,使砖面平滑整齐,作业时通过水管往滚刀部位进行喷淋,刮平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刮平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刮平过程产生矽尘;刮平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刮平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抛光工 | 利用抛光机高速旋转并向下施压的磨具对砖表面产生的摩擦作用来完成对砖面的加工,抛光过程通过水管往磨具中间部位喷水,抛光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抛光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抛光过程产生矽尘;抛光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抛光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
后磨边工 | 利用磨边机对砖进行磨边倒角,使其尺寸准确均一,磨边机磨盘分布在设备两侧,两侧布水管对磨盘进行喷淋,后磨边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后磨边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后磨边过程产生矽尘;后磨边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后磨边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
添砖工 | 添砖工主要负责在输送带上进行巡检,并根据瓷砖在输送带上排列的疏密程度进行添砖或减砖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添砖或减砖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续表4.1-1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超洁亮操作工 | 通过计量泵由针管将超洁亮A液滴加到砖表面,在磨具的挤压和抛刷作用下,快速均匀的渗透和挤压进砖面的气孔和微裂纹,超洁亮过程采取设备自动化,超洁亮操作工负责巡检看机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企业提供的超洁亮A液MSDS主要成分为水、添加剂、硅溶胶,但类比企业超洁亮剂MSDS包含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正辛烷、二甲基戊烷,对超洁亮操作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时按照类别工程进行辨识) | 超洁亮A液挥发产生有毒气体 | 超洁亮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班长 | 班长主要对车间现场进行管理、巡检 | 矽尘、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抛光、磨边、刮平过程产生粉尘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4h/d | ||
分色工 | 对成品瓷砖进行质量分选,根据成色进行分选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分色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
分级工 | 对成品瓷砖进行质量分选,根据等级进行分选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分级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
捡砖工 | 根据产品等级,将其分类摆放到铁架上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捡砖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
叉砖工 | 利用叉车将分色分级后的瓷砖运到自动包装线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叉砖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续表4.1-1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包装工 | 将分选后的产品进行包装、打包 | 噪声 | 打包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包装、打包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跟班质检员 | 在各工序上进行质量检查 | 矽尘、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抛光、磨边、刮平过程产生粉尘 | 质量检查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4h/d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日常巡检 | 工频电磁场 | 配电设施运行时产生工频电磁场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0.5h/d |
空压机房 | 日常巡检 | 噪声 | 空压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0.5h/d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设备检维修,少量焊接、打磨作业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焊接、打磨时产生 | 焊接、打磨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0.5h/d |
续表4.1-1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手工投加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 | 其他粉尘、噪声 | 投加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产生粉尘,污泥泵运行时产生噪声 | 加药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0.5h/d |
污水处理池巡检 | 氨、硫化氢、噪声 | 池底污泥产生氨、硫化氢,污泥泵运行时产生噪声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0.5h/d |
1)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主要是指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以及操作设备、办公设备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设计。另外,各岗位操作工长时间站立,可能导致其出现下背痛、腰腿痛、腕管综合征等工作相关疾病。
2)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该项目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该地区处于低纬度,夏季高温可达38℃,日照强烈,蒸发量大,辐射量也大。该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均为非空调区域,受夏季高温的影响较大。
1)化学毒物因素危害分析
该项目设备设施工艺管道防腐工程油漆作业过程中可产生苯、甲苯、二甲苯;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过程中可产生甲苯、苯、二甲苯,设备安装和管道敷设过程中的电焊作业会产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
建设期间油漆作业、涂料作业、防水工程作业以及电焊作业岗位不固定,设置局部排毒设施的难度较大,作业岗位局部排毒设施设置较少或基本上不设置,因此当油漆作业、涂料作业、防水工程作业以及电焊作业工作量较大,且作业场所通风不良的情况下,作业工人接触化学毒物浓度超标的可能性较大。
2)粉尘危害分析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粉尘危害的主要产生源为土地平整过程,土壤裸露,没有植被巩固和遮蔽,在大风季节,受大风吹扬容易产生粉尘;同时,施工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等也会产生的二次扬尘;建筑物墙面的粉刷过程易产生粉尘;设备及管道安装过程中的金属切割及电焊作业易产生粉尘。
建筑材料装卸作业、运输、堆砌作业、设备及管道的电焊作业、金属切割、粉刷作业岗位不固定,设置局部除尘设施的难度较大,作业岗位局部除尘设施设置较少或基本上不设置,因此当上述作业工作量较大,且作业场所通风不良的情况下,作业工人接触粉尘浓度超标的可能性较大。
3)噪声危害分析
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自卸车、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铆枪、水泥搅拌机、破碎机、鼓风机、风钻、管道吹扫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强度较高,部分施工机械可产生高强度噪声,打桩机、推土机、切割机等噪声可达到或超过100dB(A)。大部分设备无独立的控制室,设备运转时作业工人可接触高强度噪声。可通过设置隔声操作室,为作业工人配备合格的防噪耳塞等措施将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噪声强度水平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
4)高温危害分析
混凝土浇铸、道路修筑、管道敷设等施工活动多为露天作业,夏季受炎热气候影响较大,高温作业环境容易引起高温中暑。因此,高温季节应采取遮阳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为作业工人提供清凉饮料等综合防暑降温措施减小高温对作业工人的危害。
5)振动危害分析
电钻等手动工具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局部振动;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全身振动。
6)紫外线危害分析
设备安装和管道敷设过程中的电焊作业可产生紫外线。
7)高处作业危害分析
电梯吊车、卷扬机、脚手架等作业为高处作业,可通过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同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来减少高处作业的危害。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职业病及其职业禁忌证见表4.1-2。
表4.1-2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序号 | 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 ||||
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在岗 | 应急 | 离岗时 | 离岗后 | ||
1 | 噪声 | a)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b)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 c)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 a)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b)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c)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阀≥65dB)。 | 职业性噪声耳聋 | / | 职业性噪声聋 | / |
2 | 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慢性间质性肺病 d)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慢性间质性肺病 d)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 尘肺 | / | 尘肺 | 尘肺 |
3 | 甲苯、二甲苯 | a)血常规检查出有如下异常者:1)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 2)血小板计数低于8×10^10/L b)造血系统疾病。 | 造血系统疾病 | a)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b)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 | a)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b)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 / |
4 | 硫化氢 | 中枢神经写器质性疾病 | / | / |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 | / | / |
续表4.1-2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序号 | 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 ||||
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在岗 | 应急 | 离岗时 | 离岗后 | ||
5 | 氨 | a)慢性阻塞性肺病 b)支气管哮喘 c)慢性间质性疾病 | a)支气管哮喘 b)慢性间质性疾病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 | 1)性急性氨气中毒 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3)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 | / |
6 |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 a)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医学监护的精神障碍性疾病 | a)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医学监护的精神障碍性疾病 |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 | / |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 | / |
7 | 氮氧化合物 | a)慢性阻塞性肺病 b)支气管哮喘 c)慢性间质性疾病 | a)支气管哮喘 b)慢性间质性疾病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病 | a)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 b)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c)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病 | / |
8 | 一氧化碳 |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 / |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 / | / |
9 | 紫外线 | a)活动性角膜疾病 b)白内障 c)面、手背和前臂等暴露部位严重的皮肤病 d)白化病 | 活动性角膜疾病 | a)职业性电光性皮炎 b)职业性白内障 | a)活动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 b)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皮炎 | 职业性白内障 | / |
续表4.1-2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序号 | 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 ||||
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在岗 | 应急 | 离岗时 | 离岗后 | ||
10 | 电工作业 | a)癫痫 b)晕厥(近一年有晕厥发作史); c)2级及以上有高血压(未控制) d)红绿色盲; e)器质性心脏病或各种心律失常; f)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 | a)癫痫 b)晕厥(近一年有晕厥发作史); c)2级及以上有高血压(未控制) d)红绿色盲; e)器质性心脏病或各种心律失常; f)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 | / | / | / | / |
从有害因素的毒性、使用量、使用频率、作业工人接触人数、接触频率和可能的接触程度等考虑,确定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防护对策,详见表4.1-3。
表4.1-3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部位或环节 | 关键控制措施 |
噪声 | 上砖、刮平、磨边、抛光、超洁亮、包装 | ①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拟设置减振基础; ②拟采取自动化生产工艺,作业人员采取巡检作业; ③加强设备维护与检修; ④拟为员工配备合适的降噪耳塞; 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⑥制定《听力保护计划》。 |
矽尘 | 刮平、磨边、抛光 | ①拟设置湿式作业,刮平、磨边、抛光拟设置水管进行喷水; ②拟采取自动化生产工艺,作业人员采取巡检作业; ③加强个人防护,配备合适的防尘口罩。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超洁亮 | ①拟采取自动化生产工艺,作业人员采取巡检作业; ②拟设置局部排风罩。 |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见附件1。
该项目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见表4.2-1。
表4.2-1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汇总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类比工程接触水平 | 该项目预期接触水平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上砖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前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续表4.2-1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汇总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类比工程接触水平 | 该项目预期接触水平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刮平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抛光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抛光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后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添砖工 | 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班长 | 矽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分色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分级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捡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叉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包装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工频电磁场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空压机房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氨、硫化氢、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由表4.2-1可知,该项目除了上砖司机、上砖工、前磨边工、后磨边工、刮平工、抛光工噪声预期接触水平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主要是指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
该项目预期通过调整工人作业时间、工人自身采取个人防护保健措施的情况下应能有效减少伤害。
该项目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该地区处于低纬度,夏季高温可达38℃,日照强烈,蒸发量大,辐射量也大。该项目生产车间、仓库为非空调车间,夏季高温对作业人员影响较大。
为了做好防暑工作,该项目拟在车间内设置休息室,休息室内拟配备饮水机、空调,夏季时段拟为作业人员发放含盐降暑凉茶以及藿香正气水、人丹等防暑药品,预防作业人员高温中暑,预期在做好防暑降温等措施后,应能有效降低高温对人体的伤害。
该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紫外线、振动等。
通过采取汽车运输道路洒水、采用湿式作业,在固定工作点安装喷雾降尘降温风机,油漆作业时加强房间内的通风换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为工人配置合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预测应能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1)防尘、防毒设施
该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设施见表4.3-1。
表4.3-1 该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设施
评价子单元 | 作业岗位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
生产厂房 | 后磨边工 | 矽尘 | 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前磨边工 | 矽尘 | 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刮平工 | 矽尘 | 刮平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刮平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抛光工 | 矽尘 | 抛光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抛光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抛光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超洁亮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超洁亮操作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气体,超洁亮操作机拟设置侧吸罩收集处理超洁亮剂产生的有毒气体。 | |
班长 | 矽尘 | 班长主要对车间进行巡检和管理,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 | 跟班质检员主要对车间各工序进行跟进质量检查,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砂轮磨尘 | 拟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毒物;焊接、打磨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 | 加药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
氨、硫化氢 | 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露天布置,有利于氨、硫化氢稀释扩散;巡检时间短,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
2)防噪设施
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设备拟根据工艺流程进行布置,同类设备集中布置,避免产生交叉影响;
(2)该项目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3)该项目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主要以巡检作业为主;
(4)拟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强度;
(5)该项目拟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远离生产、办公场所,电工仅巡检时进入,缩短噪声接触时间;
(6)该项目建成后拟定期对车间生产设备、防护设施、风机等设备进行检维修,避免因故障等其他非正常运行造成非必要的噪声。
3)防工频电磁场设施
配电房单独设置,变压器和配电装置拟采取接地和屏蔽措施,电工仅巡检时进入,减少接触工频电磁场的机会。
4)防护设施综合评价
通过对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类比工程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分析比较,并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 194-2007)的相关要求和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进行评价,见表4.3-2。
表4.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自动上砖机和低噪声叉车,降低噪声强度;采用自动上砖机自动上砖,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上砖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自动上砖机,降低噪声强度;采用自动上砖机自动上砖,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上砖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前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磨边机,降低噪声强度;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4.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刮平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刮平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刮平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刮平机,降低噪声强度;刮平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刮平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抛光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抛光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抛光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抛光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抛光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抛光机,降低噪声强度;抛光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抛光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4.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后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磨边机,降低噪声强度;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添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超洁亮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超洁亮操作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气体,超洁亮操作机拟设置侧吸罩收集处理超洁亮剂产生的有毒气体。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4.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班长 | 矽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班长主要对车间进行巡检和管理,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和噪声;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分色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车间拟采取低噪声设备,降低车间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分级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捡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车间拟采取低噪声设备,降低车间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叉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包装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拟设置独立的自动包装区,包装过程采取设备自动化,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4.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跟班质检员主要对车间各工序进行跟进质量检查,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和噪声;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工频电磁场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配电设施拟设置屏蔽、接地措施,电工仅巡检时进入,接触时间短。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空压机房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空压机底部拟设置减振基础,电工仅巡检时进入,接触时间短。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拟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毒物;焊接、打磨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2)为作业人员配备电焊口罩、防护耳塞、电焊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加药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4.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氨、硫化氢、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露天布置,有利于氨、硫化氢稀释扩散;巡检时间短,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评价小结:从表4.3-2的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上砖司机、上砖工、前磨边工、后磨边工、刮平工、抛光工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前,噪声预期接触水平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通过提高自动化程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等措施,预期实际接触的噪声低于职业接触水平,其他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综上所述,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拟根据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等标准要求,为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适宜的个体防护用品。
该项目拟为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见表4.4-1,个人防护用品型号、参数见表4.4-2。
表4.4-1 该项目拟为员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明细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防护用品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噪声 | 防护耳塞 |
上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前磨边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刮平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抛光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后磨边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添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 ||
班长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分色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分级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捡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叉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包装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工频电磁场 | 电工手套、电工鞋 |
空压机房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电焊面罩、电焊口罩、电焊手套 |
续表4.4-1 该项目拟为员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明细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防护用品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氨、硫化氢、噪声 | 防毒口罩、防护耳塞 |
表4.4-2 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效果
防护用品 | 型号 | 防护指数 |
防毒口罩 | 3M9041A | 防有机蒸气异味及颗粒物 |
防尘口罩 | 3M 9010 | KN95 |
电焊口罩 | 3M 8514 | 焊接用防护口罩,用于金属烟、臭氧等的防护 |
耳塞 | 3M 1270 | SNR=25dB(A) |
根据类比工程检测结果可知,“一部抛光车间 后磨岗位 ”作业时接触噪声强度最高,其检测结果为89.2dB(A),该项目拟为作业人员配备3M 1270防护耳塞(SNR=25dB(A)),正确佩戴该耳塞作业人员实际接触噪声可降至74.2dB(89.2-25*0.6=74.2)<80dB(A),说明该防护耳塞的有效性及符合性符合要求。
根据表4.2-1可知,该项目接触的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该项目拟按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尘、防毒口罩,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可进一步降低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水平。
综上所属,该项目拟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合理性和符合性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相关要求。
1)通过对该项目生产工艺、使用的原辅材料、各岗位作业方式、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急性事件见表4.5-1。
表4.5-1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急性事件一览表
地点 | 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 可能导致的急性事故 |
超洁亮清洁工位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化学性刺激、急性中毒 |
超洁亮A液、B液储存地点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化学性刺激、急性中毒 |
非空调车间 | 夏季高温 | 高温中暑 |
污水处理站沉淀池 | 氨、硫化氢 | 中毒与窒息 |
大型生产设备等有限空间 | 有限空间 | 中毒与窒息 |
2)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
该项目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见表4.5-2,应急救援药箱药品清单见表4.5-3。
表4.5-2 该项目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一览表
序号 | 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1 | 洗眼器 | 1 | 超洁亮清洁工位 | |
2 | 洗眼器 | 1 | 超洁亮A液、B液储存地点 | |
3 | 泄险沟 | 四周 | 超洁亮A液、B液储存地点 | |
4 | 正压式呼吸器 | 1 | 污水处理站 | |
5 | 复合式气体探测仪 | 1 | 污水处理站 | |
6 | 轴流风机 | 1 | 污水处理站 | |
7 | 风带 | 1 | 污水处理站 | |
8 | 应急药箱 | 1 | 生产厂房 | 含防暑药品药品 |
9 | 担架 | 1 | 生产厂房 |
表4.5-3 应急救援药箱药品清单
序号 | 药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用法 |
1 | 75%医用酒精 | 瓶 | 1 | 外用 |
2 | 双氧水 | 瓶 | 1 | 外用 |
3 | 碘酊 | 瓶 | 1 | 外用 |
4 | 正骨水 | 瓶 | 1 | 外用 |
5 | 万花油 | 瓶 | 1 | 外用 |
6 | 消毒绷带 | 卷 | 2 | 外用 |
7 | 棉签 | 袋 | 2 | 外用 |
8 | 氯霉素眼药水 | 瓶 | 1 | 外用 |
续表4.5-3 应急救援药箱药品清单
序号 | 药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用法 | ||
9 | 创可贴 | 盒 | 2 | 外用 | ||
10 | 风油精 | 瓶 | 2 | 外用 | ||
11 | 京万红 | 瓶 | 1 | 外用 | ||
12 | 体温计 | 支 | 4 | 外用 | ||
13 | 医用胶布 | 卷 | 2 | 外用 | ||
14 | 云南白药粉剂 | 盒 | 1 | 外用 | ||
15 | 0.9%生理盐水 | 瓶 | 1 | 外用 |
3)应急救援设施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进行评价,具体检查情况见表4.5-4。
表4.5-4 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符合性评价
序号 | 地点 | 可能导致的急性伤害事件 | 拟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 | 合理性 | 符合性 |
1 | 超洁亮清洁工位 | 化学性刺激、急性中毒 | 1)设置洗眼器; 2)配备急救药箱、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 合理 | 符合 |
2 | 超洁亮A液、B液储存地点 | 化学性刺激、急性中毒 | 1)设置洗眼器; 2)储存地点四周拟设置泄险沟; 3)配备急救药箱、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4)制定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 合理 | 符合 |
3 | 非空调车间 | 高温中暑 | 1)配备急救药箱、担架,急救药箱中包含防暑降温药品; 2)制定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 合理 | 符合 |
4 | 污水处理站沉淀池 | 中毒与窒息 | 1)配备正压式呼吸器、复合式气体检测仪、通风机、风带等;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现场设置专人监护; 3)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 合理 | 符合 |
5 | 大型生产设备等有限空间 | 中毒与窒息 | 合理 | 符合 |
该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该项目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应按照组织体系进行应急救援响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对总体布局的要求,通过检查表法对本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进行评价,结果见表4.6-1。
表4.6-1 总体布局的检查表
序号 | 检查依据 | 标准要求 | 拟设置的内容 | 评价 |
1 | GBZ1-2010 5.2.1.1 |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其工程用地应根据卫生要求,结合工业企业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场地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合理布局。 | 根据工艺流程及设备布局,该项目整体由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组成。 | 符合 |
2 | GBZ1-2010 5.2.1.2 | 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包括建(构)物现状、拟建建筑物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等应符合GB50187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企业总平面布置、卫生防护等设置均满足GB50187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厂区内及道路旁进行了绿化。 | 符合 |
3 | GBZ1-2010 5.2.1.3 |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原则应遵循:分期建设项目宜一次整体规划,使各单体建筑均在其功能区内有序合理,避免分期建设时破坏原功能分区;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生产区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建筑(部位)与环境质量较高要求的有较高洁净要求的建筑(部位)应有适当的间隔或分隔。 | 该项目办公室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布置在生产区内。 | 符合 |
4 | GBZ1-2010 5.2.1.4 | 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 该项目办公室拟布置在厂区西侧,该项目所在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西风,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 | 符合 |
续表4.6-1 总体布局的检查表
序号 | 检查依据 | 标准要求 | 拟设置的内容 | 评价 |
5 | GBZ1-2010 5.2.1.5 | 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可能产生严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设施远离产生一般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其他设施。应将车间按有无危害、危害的类型及其危害浓度(强度)分开;在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宜设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 该项目生产工序按工艺流程布置。 | 符合 |
6 | GBZ1-2010 5.2.1.6 | 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按照GBZ158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该项目拟设置警示标识。 | 符合 |
7 | GBZ1-2010 5.2.2.2 |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当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 该项目生产厂房、空压机房均拟采取单层布置,该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地面。 | 符合 |
8 | GB/T12801-2008 5.2.2 | 厂(场)内运输网应根据生产流程,结合进出厂(场)物品的特征、运输量、装卸方式合理布局,并满足防火、防爆、防振、防尘、防毒和防触电等安全、卫生要求,保证消防车、急救车顺利通往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 | 厂区道路简洁、高效、实用,基本能够满足本项要求。 | 符合 |
该项目总体布置能够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储运流程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济技术等合理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运用检查表分析法(详见表4.7-1)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进行评价。
表4.7-1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的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选用依据 | 拟设置的内容 | 评价 |
1 | 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原材料,消除或减少尘、毒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于工艺、技术和原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参照GBZ/T 194的规定设计相应的防尘、防毒通风控制措施,使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GBZ2.1要求;如预期劳动者接触浓度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接触情况,参照GBZ/T 195、GB/T 19664的要求同时设计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 GBZ1-2010 第6.1.1条 | 该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磨边等产生粉尘的工序拟采用湿式作业;超洁亮工序拟设置侧吸罩收集产生的生产系毒物;焊接工序拟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毒物。该项目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浓度预期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符合 |
2 | 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为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对移动的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 GBZ1-2010 第6.1.1.2条 | 符合 | |
3 | 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作业车间、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应分开布置。 | GBZ1-2010 第6.3.1.2条 | 该项目生产工序按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尽可能将噪声与非噪声作业岗位分开布置。 | 符合 |
该项目设备设施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4.8.1建筑结构评价
该项目生产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设计空间宽大,车间地面拟设为水泥地面,便于清洁并防滑。
综上,该项目建筑结构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4.8.2通风空调评价
该项目生产厂房、仓库拟通过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空压机房、配电房拟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污水处理站拟倚靠露天条件进行自然通风。通风空调情况具体设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进行细化。
通风情况评价见表4.8-1。
表4.8-1该项目通风及空气调节评价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依据 | 拟设置的内容 | 结论 |
1 | 防尘和防毒设施应依据车间自然通风风向、扬尘和逸散毒物的性质、作业点的位置和数量及作业方式等进行设计。经常有人来往的通道(地道、通廊),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并不宜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 GBZ1-2010 6.1.5 | 该项目车间通风情况良好,无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 符合 |
综上所述,该项目通风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未明确通风空调设施的参数及型号,建议在初步设计时完善。
4.8.3采光照明评价
办公区各建筑物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阻挡,建筑物内的自然采光良好,车间内拟设置灯具辅以照明。
按规范在必要的地方设置事故照明应急灯,在主要出入口处、楼梯间设置出口标志灯,内走廊设置疏散指示灯,并采用独立配电回路供电。
该项目未提供具体的采光照明设施,无法对该项目的采光照明进行评价,建议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完善。
该项目在相关技术资料中未明确辅助用室的具体设置情况,建议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要求进行明确。
该项目拟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2021年)的有关要求,该项目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符合要求。
该项目拟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2021年)的有关要求,该项目拟建立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要求。
该项目拟建立以下职业卫生档案: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该项目拟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符合要求。
该项目建成后拟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入口、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并在使用可导致急性中毒事故的物质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告知卡应载明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在人员经常停留或路过的地点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该项目拟设置的警示标识见表4.10-1。
表4.10-1 警示标识、告知卡拟设置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序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指令标识 | 警示标识 | 告知卡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前磨边工位 | 矽尘、噪声 | 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注意通风 | 矽尘、噪声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刮平工位 | 矽尘、噪声 | 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注意通风 | 矽尘、噪声 |
抛光工位 | 矽尘、噪声 | 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注意通风 | 矽尘、噪声 | ||
后磨边工位 | 矽尘、噪声 | 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注意通风 | 矽尘、噪声 | ||
添砖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
超洁亮工位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必须佩戴防毒口罩、必须佩戴防护手套 | 注意通风、当心中毒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分色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分级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
捡砖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
叉砖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
包装工位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巡检工位 | 工频电磁场 | / | 当心触电、有电危险 | 工频电磁场 |
空压机房 | 噪声 | 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 | 噪声 |
续表4.10-1 警示标识、告知卡拟设置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序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指令标识 | 警示标识 | 告知卡 |
辅助生产单元 | 检修室 | 检修工位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 | 必须佩戴防毒口罩、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 注意通风、当心中毒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噪声、紫外线 |
污水处理站 | 投料工位 | 其他粉尘、噪声 | 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注意通风 | 其他粉尘、噪声 | |
巡检工位 | 氨、硫化氢、噪声 | 必须佩戴防毒口罩、必须佩戴防护耳塞 | 噪声有害、注意通风 | 噪声 |
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具体设置要求。
该项目拟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并拟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和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行业职业卫生专家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
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措施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
该项目拟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
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措施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2021年)。
该项目拟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以及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岗职工和离岗职工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健康监护措施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的要求。
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为XXX万元人民币,其中职业卫生投资约65万元。在总投资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资金保障,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表4.11-1 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投资表
序号 | 项目 | 预计费用(万元) |
1 |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 50 |
2 | 应急救援设施设置 | 2 |
3 |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 | 0.5 |
4 | 职业卫生“三同时” | 8 |
5 | 警示标志设置 | 0.5 |
6 |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 | 2 |
7 | 职业卫生培训 | 1 |
8 |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1 |
1)甲苯
(1)侵入途径
可经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吸收。
(2)临床表现
①接触反应:可有头晕、头痛、乏力、颜面潮红、结膜充血等症状,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完全恢复。②轻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并有恶心、呕吐、胸闷、呛咳等并可出现嗜睡状态或意识模糊或朦胧状态。③重度中毒: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可出现昏迷或重度中毒性肝病或重度中毒性肾病或重度中毒性心脏病。④慢性影响:主要表现神经衰弱综合征,常有头晕、头痛、乏力、睡眠不佳、恶心、上腹不适、胃纳差等。可有轻度血细胞计数波动,经过良好。皮肤接触液体甲苯可致慢性皮炎和皲裂等。
3)处理原则
①吸入较高浓度甲苯蒸气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有症状者给氧,密切观察病情变化。②无特效治疗方法,对症处理。可给葡萄糖醛酸或硫代硫酸钠以促进甲苯的排泄。如合并心、肾、肝、肺等器官的损害,处理原则按GBZ 74处理。③直接吸入液体者,应吸氧,用抗生素预防肺部感染,以及对症治疗。
2)二甲苯
(1)侵入途径
可经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吸收。
(2)临床表现
①健康危害: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核武器中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3)处理原则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水,催吐。就医。
3)矽尘
(1)侵入途径
经呼吸道吸入。
(2)临床表现
①慢性矽肺。接触低浓度粉尘多年后发生,病人可主诉咳嗽、咯痰、气急。单纯性矽肺往往是一种进行疾病,即使以后不接触粉尘有时也可能发展成进行性大块纤维化,此时病人有咳嗽、痰多,但主要症状是呼吸困难,呼吸困难也是进行性的,最终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结局多是发生心肺功能衰竭。如果矽肺的肺功能以限制型为主,那么往往是缺氧型。心电图表现为肺循环高压,但无明显心衰,如肺功能障碍以阻塞为主并伴有大泡性气肿或合并气道疾病,临床上可能出现肺心病。②速发性矽肺。某些职业如喷砂、生产石英和硅藻土,在较短的几年时间里接触了高浓度SiO2会快速诱发进行性矽肺。其症状虽如慢性病,但临床和X射线胸片上的进展却很快,出现弥漫及不规则的纤维化,初次接触后往往不到10年的时间就可能发生缺氧性呼吸衰竭。③急性矽肺。急性矽肺发生于接触极高浓度SiO2几周以后,矽肺的进展十分惊人,特别是在喷砂工、制陶工、石英粉工以及露天采煤工中都有发生。在较短时间内接触了大量的SiO2后,病情表现为一种典型的进行性呼吸困难、发热、咳嗽及体重下降。接触时间可从几周到4~5年不等,最后多死于缺氧性呼吸衰竭,且其死亡倾向不受类固醇、支气管灌洗法以及其他任何治疗的影响。合并症一般多因分枝杆菌感染,也有放线菌和真菌的感染报道。
(3)诊断
①X射线改变尘肺分为单纯性和复杂性两种,单纯性尘肺是根据直径小于1cm的圆形或不规则形阴影以及明确的接触史,诊断当其中的一个阴影的直径大于1cm时即复杂性尘肺。单纯性尘肺根据阴影的范围和密度再细分为1类、2类、3类,同样根据大阴影的大小和多少,将复杂性尘肺也分为A、B、C三级。②肺功能。在出现大块纤维化之前单纯性矽肺的发展不会引起肺功能的明显降低,喷砂工的速发性矽肺其肺功能在发生进行性损害时X射线的损害也呈进行性改变,肺功能改变表现无诊断价值,因为X射线表现相同的患者间肺功能差别相当大。
(4)处理原则
①一旦诊断矽肺工人,应立即脱离粉尘接触,因为持续下去可能引起大块纤维化。②对症治疗。包括补充氧气,有急性呼吸道感染时采用抗菌素,有肺心病时使用强心药。
4)其他粉尘
(1)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吸入。
(2)临床表现
①症状和体征:大部分“其他粉尘”吸入后无症状或轻微症状,长期或反复接触后仅小部分可引起肺部损伤,主要表现为咳嗽、咳痰、胸痛、气急等。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作用部位、剂量及机体反应不同,其临床症状各有特征,严重者可并发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心病。②X射线胸片改变:可能有不规则形和类圆形小阴影、大阴影,还可有肺门改变、肺纹理改变、胸膜改变和肺气肿等。③肺功能:早期肺功能正常或变化较小,如有肺纤维组织增生和肺气肿,可出现阻塞性或混合性通气功能损害。
(3)处理原则
①脱离和减少粉尘接触,呼吸新鲜空气和休息,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漱口。采取通风、湿化、密闭、除尘等预防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加强个体呼吸保护,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定期健康检查,早发现病情,早及时治疗。②对症治疗,可选用氧气疗法、雾化吸入疗法、镇咳祛痰药物、平喘药等。必要时,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抗生素、抗纤维化药物以及肺灌洗治疗。慢性患者可通过康复医疗,以增加机体免疫力、阻止疾病进展、减轻症状、改善肺功能、提高生命质量、延长寿命。
5)氮氧化合物
(1)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吸入。
(2)临床表现
①急性中毒:本品在空气中很快转变为二氧化氮产生刺激作用。氮氧化物主要损害呼吸道,吸入初期仅有轻微的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咽部不适、干咳等,常经数小时至十几小时或更长时间潜伏期后发生迟发性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出现胸闷,呼吸窘迫、咳嗽、咯泡沫痰、紫绀等,可并发气胸及纵隔气肿。肺水肿消退后两周左右可出迟发性阻塞性细支气管炎,高浓度一氧化氮可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②慢性影响: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慢性呼吸道炎症。个别病例出现肺纤维化,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3)处理原则
①迅速脱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安静、保暖、卧床休息。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②密切观察24h以上,对症处理,限制液体进人量。③解除支气管痉挛,雾化吸入、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④积极控制肺水肿,必要时作气管切开,维持呼吸。⑤镇静安眠,可给予药物治疗。⑥氧自由基清除剂应用,如维生素C、维生素E、Q10、β-胡萝卜素、还原型谷胱甘肽等。⑦对症治疗,如防治继发感染,维持水和电解质平衡。
6)硫化氢
(1)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吸入。
(2)临床表现
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
长期低浓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3)处理原则
吸入者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7)氨
(1)侵入途径
主要经呼吸道、消化道吸入。
(2)临床表现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3)处理原则
皮肤接触者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者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者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8)噪声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其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按其来源可分为: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性噪声等。根据噪声随时间的分布情况,生产性噪声又可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连续声包括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间断声又称为脉冲噪声。该公司产生的噪声为机械性稳态噪声。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作用可分为特异作用(对听觉系统)和非特异作用(对其他系统)两类。对听觉系统的损害表现为暂时性听阈位移或永久性听阈位移。永久性听阈位移早期表现为高频听力下降(听力损伤),随着接触噪声时间的延长或强度的增大,语言频段的听力也受到影响,语言听力出现障碍,继而发展为噪声聋,为国家法定职业病。
劳动者长期接触噪声还可引起头痛、头晕、耳鸣、心悸、睡眠障碍和全身乏力等神经衰弱综合症,以及植物神经功能变化、血压升高、心血管疾病患病率增高。
职业禁忌证:岗前: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阀>25dB)、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阀≥40dB、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41dB。
在岗: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阀>25dB)、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噪声敏感者张(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阀≥65dB)。
可能导致的法定职业病:职业性噪声聋。
9)工频电磁场
(1)侵入途径
机体体表。
(2)临床表现
①神经系统:有头昏、头痛、睡眠障碍、疲倦、性欲减退等。脑电图波频率幅值下降,脑血流图波幅偏低。大鼠在15kV/m电场作用下,神经活动以抑制为主,非条件反射潜伏时间延长。②血液循环系统:有白细胞总数、嗜中性白细胞、网织细胞增加,淋巴细胞减少。心电图检查可见心率加快、P-R间期延长和QRS波增宽。国内942名工人调查报告仅出现心律徐缓。③对微量元素如铁、铜、锌、镍等的代谢和分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大鼠在12~15kV/m电场作用下,铁离子排出明显增加,而在肺、血液中的含量降低。铜离子则排出减少,在脾、脑、心肌和血液中的含量增加。④生化检查肝糖原减少,血糖增加,血浆铜蓝蛋白增加,甘油三酯及胆固醇未见改变。实验动物脑组织中胆碱酯酶活性有下降趋势,但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明显增高。⑤生殖功能:强电场长期作用对大鼠生殖功能有不良影响,但未见其他报道。在场强为10kV/m、50kV/m、200kV/m作用下,未见致突变作用。
(3)处理原则
①远离工频源:上述改变均属功能性并具有可逆性。出现神经衰竭综合征和血液、心血管方面变化者,可给予一般对症治疗。②主要防护措施:采用金属网屏蔽。工作场所的高压设备可采用屏蔽线、屏蔽网环、遮板等。应有良好的接地。作业人员必须穿合格的以金属丝织成的屏蔽服,并戴防护手套、防护帽等。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明显的神衰症和血液、心血管病变患者不宜参加该类工作。
10)紫外线
(1)侵入途径
皮肤、眼。
(2)临床表现
①皮肤损害:表现红斑,有时伴有水泡和水肿。停止照射后,一般在24h后消退,可有色素沉着。常出现在暴露部位,如躯干和腿部,由于结缔组织损害和弹性丧失而致皮肤皱缩、老化,长期照射亦可诱发皮肤癌。②电光性眼炎:一般为6~8h潜伏期,常在夜间或清晨发作。③轻症电光性眼炎:仅有双眼异物感或轻度不适。④重症电光性眼炎:眼部烧灼感或剧痛,伴有高度畏光、流泪和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球结膜充血、水肿、瞳孔缩小,对光反应迟钝,眼睑皮肤潮红。严重时,角膜上皮有点状或泡状剥落。
(3)处理原则
脱离紫外线辐射现场,暂时脱离紫外线作业。症状较轻者酌情休息,需特殊处理。电光性眼炎急性发作期,应采用局部止痛、防止感染等对症处理,辅以促进角膜上皮修复之治疗。常用0.5%地卡因滴眼,有镇静止痛作用,新鲜人奶、牛奶滴眼及抗生素眼药水滴眼。防护措施:电焊工人其辅助工必须佩戴专门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适宜的防护服和手套。电焊工操作时应使用移动屏障围住操作区,以免他人受到紫外线照射。接触低度紫外线辐射源操作,可使用玻璃或塑料护目镜、风镜以保护眼睛。
矽尘 |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 职业病防护措施 |
例:甲类车间投料岗位 | 粉尘 | 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 尘肺 | 防尘口罩 |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