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书编号:HSYP20230001(M)
(正文)
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该项目年产微晶砖、精品陶瓷、抛釉砖500万m2。
该项目拟建于XX市XX区,该项目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XXXX°,北纬XXXX°,该项目东面为XX公司,南面为公司,西面XX公司,北面XX公司。
该项目周围无重要公共建筑物、民用建筑保护物、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该项目建设所在地为政府统一规划的工业区,不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是自然疫源地和地方病区域。
该项目组成见表1.6-1。
表1.6-1 项目组成表
工程类别 |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生产厂房 | 拟联合布置3条抛釉线、2条捡砖线和3条自动包装线。 |
仓库 | 拟设置3栋仓库 | |
辅助工程 | 配电房 | 拟设置2栋配电房,拟设置4台变压器 |
污水处理设施 | 拟设置集水池、清水池和压滤设备等 | |
空压机房 | 拟设置4台空压机 | |
检修室 | 拟用于设备检维修 | |
办公楼 | 拟设置2座办公楼,用于人员办公 |
该项目拟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半成品砖、环保型超洁亮A液、环保型超洁亮B液、模具、包装材料等,具体见资料性附件表2.3-1。
该项目不存在辐射源项。
该项目生产厂房、电房均为已有建筑,该项目拟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布置生产线,利用现有电房布置配套变配电设施。
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总平面布局特点,将其划分为2个评价单元,即生产单元和辅助生产单元,来识别每一个评价单元生产运行中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体划分情况见表2.1-1。
表2.1-1 评价单元划分表
序号 |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主要内容 |
1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拟联合布置3条抛釉线、2条捡砖线和3条自动包装线。 |
2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拟设置2栋配电房,拟设置4台变压器 |
3 | 仓库 | 拟设置3栋仓库 | |
4 | 污水处理设施 | 拟设置集水池、清水池和压滤设备等 | |
5 | 空压机房 | 拟设置4台空压机 | |
6 | 检修室 | 拟用于设备检维修 |
1)生产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通过对类比工程的职业卫生调查以及该项目工程分析,该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氨、硫化氢、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
各评价单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见表2.1-2。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主要是指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以及操作设备、办公设备不符合人机工效学的设计。另外,各岗位操作工长时间站立,可能导致其出现下背痛、腰腿痛、腕管综合征等工作相关疾病。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该项目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该地区处于低纬度,夏季高温可达38℃,日照强烈,蒸发量大,辐射量也大。该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均为非空调区域,受夏季高温的影响较大。
4)建设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企业未提供该项目建设期间的施工方案,故未对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
表2.1-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上砖司机利用叉车将原料砖运至生产线上砖点,采用上砖机自动上砖,并自动传至下一工序 | 噪声 | 自动上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上砖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上砖工 | 上砖过程拟采用上砖机自动上砖,上砖工负责巡检看机。 | 噪声 | 自动上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上砖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
前磨边工 | 利用磨边机对砖进行磨边倒角,使其尺寸准确均一,磨边机磨盘分布在设备两侧,两侧布水管对磨盘进行喷淋,前磨边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前磨边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前磨边过程产生矽尘;前磨边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前磨边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
刮平工 | 利用刮平机将砖表面凸起部位刮掉,使砖面平滑整齐,作业时通过水管往滚刀部位进行喷淋,刮平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刮平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刮平过程产生矽尘;刮平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刮平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
抛光工 | 利用抛光机高速旋转并向下施压的磨具对砖表面产生的摩擦作用来完成对砖面的加工,抛光过程通过水管往磨具中间部位喷水,抛光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抛光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抛光过程产生矽尘;抛光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抛光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续表2.1-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后磨边工 | 利用磨边机对砖进行磨边倒角,使其尺寸准确均一,磨边机磨盘分布在设备两侧,两侧布水管对磨盘进行喷淋,后磨边过程采取自动化作业,后磨边工负责巡检看机 | 矽尘、噪声 | 后磨边过程产生矽尘;后磨边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后磨边看机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添砖工 | 添砖工主要负责在输送带上进行巡检,并根据瓷砖在输送带上排列的疏密程度进行添砖或减砖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添砖或减砖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续表2.1-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超洁亮操作工 | 通过计量泵由针管将超洁亮A液滴加到砖表面,在磨具的挤压和抛刷作用下,快速均匀的渗透和挤压进砖面的气孔和微裂纹,超洁亮过程采取设备自动化,超洁亮操作工负责巡检看机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企业提供的超洁亮A液MSDS主要成分为水、添加剂、硅溶胶,但类比企业超洁亮剂MSDS包含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正辛烷、二甲基戊烷,对超洁亮操作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时按照类别工程进行辨识) | 超洁亮A液挥发产生有毒气体 | 超洁亮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8h/d |
班长 | 班长主要对车间现场进行管理、巡检 | 矽尘、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抛光、磨边、刮平过程产生粉尘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4h/d | ||
分色工 | 对成品瓷砖进行质量分选,根据成色进行分选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分色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续表2.1-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分级工 | 对成品瓷砖进行质量分选,根据等级进行分选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分级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捡砖工 | 根据产品等级,将其分类摆放到铁架上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捡砖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
叉砖工 | 利用叉车将分色分级后的瓷砖运到自动包装线 | 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 叉砖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
包装工 | 将分选后的产品进行包装、打包 | 噪声 | 打包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包装、打包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8h/d | ||
跟班质检员 | 在各工序上进行质量检查 | 矽尘、噪声 | 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抛光、磨边、刮平过程产生粉尘 | 质量检查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4h/d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日常巡检 | 工频电磁场 | 配电设施运行时产生工频电磁场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0.5h/d |
空压机房 | 日常巡检 | 噪声 | 空压机运行时产生噪声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0.5h/d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设备检维修,少量焊接、打磨作业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焊接、打磨时产生 | 焊接、打磨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0.5h/d |
续表2.1-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工作内容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危害因素来源 | 接触情况 | ||
主要接触方式 | 作业方式 | 接触时间 |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手工投加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 | 其他粉尘、噪声 | 投加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产生粉尘,污泥泵运行时产生噪声 | 加药时接触 | 定点作业 | 0.5h/d |
污水处理池巡检 | 氨、硫化氢、噪声 | 池底污泥产生氨、硫化氢,污泥泵运行时产生噪声 | 巡检时接触 | 巡检作业 | 0.5h/d |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见附件1。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引起的法定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见表2.1-3。
表2.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及可能导致的法定职业病
序号 | 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 ||||
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在岗 | 应急 | 离岗时 | 离岗后 | ||
1 | 噪声 | a)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b)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 c)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 a)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b)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c)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阀≥65dB)。 | 职业性噪声耳聋 | / | 职业性噪声聋 | / |
2 | 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慢性间质性肺病 d)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阻塞性肺病 c)慢性间质性肺病 d)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 尘肺 | / | 尘肺 | 尘肺 |
3 | 甲苯、二甲苯 | a)血常规检查出有如下异常者:1)白细胞计数低于4×10^9/L中性粒细胞低于2×10^9/L; 2)血小板计数低于8×10^10/L b)造血系统疾病。 | 造血系统疾病 | a)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b)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 | a)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b)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 | / |
4 | 硫化氢 | 中枢神经写器质性疾病 | / | / |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 | / | / |
续表2.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及可能导致的法定职业病
序号 | 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 ||||
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在岗 | 应急 | 离岗时 | 离岗后 | ||
5 | 氨 | a)慢性阻塞性肺病 b)支气管哮喘 c)慢性间质性疾病 | a)支气管哮喘 b)慢性间质性疾病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 | 1)性急性氨气中毒 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3)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 | / |
6 |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 a)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医学监护的精神障碍性疾病 | a)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b)已确诊并仍需要医学监护的精神障碍性疾病 |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 | / |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 | / |
7 | 氮氧化合物 | a)慢性阻塞性肺病 b)支气管哮喘 c)慢性间质性疾病 | a)支气管哮喘 b)慢性间质性疾病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病 | a)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 b)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 c)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 | 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病 | / |
8 | 一氧化碳 |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 / |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 / | / |
9 | 紫外线 | a)活动性角膜疾病 b)白内障 c)面、手背和前臂等暴露部位严重的皮肤病 d)白化病 | 活动性角膜疾病 | a)职业性电光性皮炎 b)职业性白内障 | a)活动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 b)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皮炎 | 职业性白内障 | / |
续表2.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职业禁忌证及可能导致的法定职业病
序号 | 危害因素 | 职业禁忌证 |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 ||||
上岗前 | 在岗期间 | 在岗 | 应急 | 离岗时 | 离岗后 | ||
10 | 电工作业 | a)癫痫 b)晕厥(近一年有晕厥发作史); c)2级及以上有高血压(未控制) d)红绿色盲; e)器质性心脏病或各种心律失常; f)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 | a)癫痫 b)晕厥(近一年有晕厥发作史); c)2级及以上有高血压(未控制) d)红绿色盲; e)器质性心脏病或各种心律失常; f)四肢关节运动功能障碍 | / | / | / | / |
该项目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汇总情况见表2.2-1。
表2.2-1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汇总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类比工程接触水平 | 该项目预期接触水平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上砖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前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刮平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抛光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抛光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后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添砖工 | 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班长 | 矽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分色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分级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捡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叉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包装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工频电磁场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空压机房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续表2.2-1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汇总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类比工程接触水平 | 该项目预期接触水平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氨、硫化氢、噪声 | /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由表4.2-1可知,该项目除了上砖司机、上砖工、前磨边工、后磨边工、刮平工、抛光工噪声预期接触水平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他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防尘、防毒设施
该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设施见表2.3-1。
表2.3-1 该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设施
评价子单元 | 作业岗位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
生产厂房 | 后磨边工 | 矽尘 | 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前磨边工 | 矽尘 | 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刮平工 | 矽尘 | 刮平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刮平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抛光工 | 矽尘 | 抛光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抛光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抛光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超洁亮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超洁亮操作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气体,超洁亮操作机拟设置侧吸罩收集处理超洁亮剂产生的有毒气体。 | |
班长 | 矽尘 | 班长主要对车间进行巡检和管理,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续表2.3-1 该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设施
评价子单元 | 作业岗位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
生产厂房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 | 跟班质检员主要对车间各工序进行跟进质量检查,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砂轮磨尘 | 拟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毒物;焊接、打磨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 | 加药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
氨、硫化氢 | 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露天布置,有利于氨、硫化氢稀释扩散;巡检时间短,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
2)防噪设施
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该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设备拟根据工艺流程进行布置,同类设备集中布置,避免产生交叉影响;
(2)该项目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3)该项目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主要以巡检作业为主;
(4)拟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强度;
(5)该项目拟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远离生产、办公场所,电工仅巡检时进入,缩短噪声接触时间;
(6)该项目建成后拟定期对车间生产设备、防护设施、风机等设备进行检维修,避免因故障等其他非正常运行造成非必要的噪声。
3)防工频电磁场设施
配电房单独设置,变压器和配电装置拟采取接地和屏蔽措施,电工仅巡检时进入,减少接触工频电磁场的机会。
4)防护设施综合评价
通过对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类比工程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分析比较,并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 194-2007)的相关要求和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进行评价,该项目岗位设置的防护设施见表2.3-2。
表2.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自动上砖机和低噪声叉车,降低噪声强度;采用自动上砖机自动上砖,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上砖工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自动上砖机,降低噪声强度;采用自动上砖机自动上砖,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上砖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前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磨边机,降低噪声强度;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2.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刮平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刮平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刮平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刮平机,降低噪声强度;刮平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刮平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抛光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抛光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抛光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抛光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抛光机,降低噪声强度;抛光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抛光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2.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后磨边工 | 矽尘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磨边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噪声 | 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1)采用低噪声的磨边机,降低噪声强度;磨边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磨边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噪声;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添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超洁亮过程拟采取设备自动化,超洁亮操作工采取巡检作业,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气体,超洁亮操作机拟设置侧吸罩收集处理超洁亮剂产生的有毒气体。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2.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班长 | 矽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班长主要对车间进行巡检和管理,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和噪声;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分色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车间拟采取低噪声设备,降低车间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分级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捡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车间拟采取低噪声设备,降低车间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叉砖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包装工 | 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拟设置独立的自动包装区,包装过程采取设备自动化,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2.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跟班质检员主要对车间各工序进行跟进质量检查,作业地点不固定,避免直接接触粉尘和噪声;磨边、抛光、刮平过程采取湿式作业,设置水管喷水,减少粉尘逸散;拟采用低噪声的设备,降低噪声强度,输送带拟采用塑胶组件,相较于金属组件可降低输送过程产生的噪声,输送带连接处确保平滑连接,避免因瓷砖碰撞而产生不必要的噪声。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工频电磁场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配电设施拟设置屏蔽、接地措施,电工仅巡检时进入,接触时间短。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空压机房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空压机底部拟设置减振基础,电工仅巡检时进入,接触时间短。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拟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毒物;焊接、打磨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2)为作业人员配备电焊口罩、防护耳塞、电焊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加药时间短,频率低,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续表2.3-2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工种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预期接触水平 | 拟采取的工程措施 | 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后预期接触水平 | 合理性 | 符合性 |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氨、硫化氢、噪声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1)污水处理站拟采取露天布置,有利于氨、硫化氢稀释扩散;巡检时间短,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强度。 2)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口罩、防护耳塞,并监督其有效佩戴。 | 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合理 | 符合 |
评价小结:从表2.3-2的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上砖司机、上砖工、前磨边工、后磨边工、刮平工、抛光工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前,噪声预期接触水平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但通过提高自动化程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等措施,预期实际接触的噪声低于职业接触水平,其他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综上所述,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报告资料性附件4.4节评价结果,该项目拟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见表2.4-1~2。
表2.4-1 该项目拟为员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明细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防护用品 |
生产单元 | 生产厂房 | 上砖司机 | 噪声 | 防护耳塞 |
上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前磨边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刮平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抛光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后磨边工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添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超洁亮操作工 | 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 | 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 ||
班长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分色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分级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捡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叉砖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包装工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跟班质检员 | 矽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电工 | 工频电磁场 | 电工手套、电工鞋 |
空压机房 | 噪声 | 防护耳塞 | ||
检修室 | 机修工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噪声、紫外线、砂轮磨尘、手传振动 | 电焊面罩、电焊口罩、电焊手套 |
续表2.4-1 该项目拟为员工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明细表
评价单元 | 评价子单元 | 岗位/工种 | 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 | 防护用品 |
辅助生产单元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工(外包) | 其他粉尘、噪声 | 防尘口罩、防护耳塞 |
氨、硫化氢、噪声 | 防毒口罩、防护耳塞 |
表2.4-2 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效果
防护用品 | 型号 | 防护指数 |
防毒口罩 | 3M 9041A | 防有机蒸气异味及颗粒物 |
防尘口罩 | 3M 9010 | KN95 |
电焊口罩 | 3M 8514 | 焊接用防护口罩,用于金属烟、臭氧等的防护 |
耳塞 | 3M 1270 | SNR=25dB(A) |
根据类比工程检测结果可知,“一部抛光车间 后磨岗位 ”作业时接触噪声强度最高,其检测结果为89.2dB(A),该项目拟为作业人员配备3M 1270防护耳塞(SNR=25dB(A)),正确佩戴该耳塞作业人员实际接触噪声可降至74.2dB(89.2-25*0.6=74.2)<80dB(A),说明该防护耳塞的有效性及符合性符合要求。
根据表4.2-1可知,该项目接触的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该项目拟按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尘、防毒口罩,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可进一步降低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的接触水平。
综上所属,该项目拟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合理性和符合性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报告资料性4.5节评价结果,该项目拟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符合性、合理性见表2.5-1。
表2.5-1 应急救援设施评价检查表
序号 | 地点 | 可能导致的急性伤害事件 | 拟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 | 合理性 | 符合性 |
1 | 超洁亮清洁工位 | 化学性刺激、急性中毒 | 1)设置洗眼器; 2)配备急救药箱、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 合理 | 符合 |
2 | 超洁亮A液、B液储存地点 | 化学性刺激、急性中毒 | 1)设置洗眼器; 2)储存地点四周拟设置泄险沟; 3)配备急救药箱、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4)制定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 合理 | 符合 |
3 | 非空调车间 | 高温中暑 | 1)配备急救药箱、担架,急救药箱中包含防暑降温药品; 2)制定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 合理 | 符合 |
4 | 污水处理站沉淀池 | 中毒与窒息 | 1)配备正压式呼吸器、复合式气体检测仪、通风机、风带等; 2)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现场设置专人监护; 3)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 合理 | 符合 |
5 | 大型生产设备等有限空间 | 中毒与窒息 | 合理 | 符合 |
该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该项目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应按照组织体系进行应急救援响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该项目总体布置能够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储运流程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济技术等合理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该项目生产工艺按流程布置,尽可能将噪声作业岗位和非噪声作业岗位分开布置,该项目设备设施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该项目生产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设计空间宽大,车间地面拟设为水泥地面,便于清洁并防滑。
综上,该项目建筑结构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2)通风空调评价
该项目生产厂房、仓库拟通过门窗进行自然通风,空压机房、配电房拟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污水处理站拟倚靠露天条件进行自然通风。通风空调情况具体设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进行细化。
综上,本项目通风和空调的设计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2019)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的要求。
3)采光照明评价
办公区各建筑物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阻挡,建筑物内的自然采光良好,车间内拟设置灯具辅以照明。
按规范在必要的地方设置事故照明应急灯,在主要出入口处、楼梯间设置出口标志灯,内走廊设置疏散指示灯,并采用独立配电回路供电。
该项目未提供具体的采光照明设施,无法对该项目的采光照明进行评价,建议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完善。
该项目在相关技术资料中未明确辅助用室的具体设置情况,建议在下一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要求以及根据该项目的劳动定员(男女数)对辅助用室进行明确。
该项目拟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进行管理,项目建成后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应经费;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依法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公司职业病患者的诊疗;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等。
该项目拟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与职业卫生相关的资料文件进行档案管理。
该项目建成后拟根据工作场所各工作岗位的生产特点,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为XXX万元人民币,其中职业卫生投资约65万元。在总投资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资金保障,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行业类别属“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作(C30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粤卫办职健函〔2021〕6号)和项目产品类型,结合工作场所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以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4.1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及建议
4.1.1建立职业病防治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1)该项目建成试运行前,项目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第十一条的要求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项目投产后,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职业健康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4.1.2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
1)进一步完善车间防尘毒设施的设计工作,包括排风设施的类型、设置地点和风机选型等设计工作。
2)局部抽排风罩罩口应尽量靠近发生源;罩口的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罩口应迎着有毒有害物质气流的方向;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757-2016),不同类型罩口的控制风速,完善罩口风速的设计;进风口与排风口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室内。
4.1.3完善个人防护用品设计
进一步完善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设计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种类、型号和防护参数等的设计工作。
4.1.4完善应急救援措施
1)项目应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按照劳动者数量0.1%~5%的比例配备急救人员,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明确冲淋洗眼装置的具体设置地点和数量,冲淋、洗眼装置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5m,并应持续供水。
3)急救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附录A表A.4确定,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4)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4.1.5完善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设计
1)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要求,完善车间、辅助生产场所的照明设施设计工作。
2)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3级卫生标准,完善生活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等辅助用室的具体设计。
4.1.6落实该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的职业病防治
1)根据工作场所各工作岗位的生产特点,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置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具体设置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进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从职业病危害作业和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项目正式投产后,应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价。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员工进行设备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4.2建设施工期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与建议
1)职业病防治责任
(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效果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建设单位应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设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包括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
2)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制度,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具备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应符合GBZ188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应由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项目结束时,项目经理部应将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移交给项目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长期保管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
(4)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
(5)项目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移交工作;
(6)项目监理应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5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某市XX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微晶石、精品陶瓷、抛釉砖生产项目行业类别属“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作(C30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粤卫办职健函〔2021〕6号)和项目产品类型,结合工作场所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以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通过对类比工程的职业卫生调查以及该项目工程分析,该项目在正常作业时可能存在:
生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生产性毒物:甲苯、二甲苯、环己烷、正庚烷、辛烷、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氨、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
该项目在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生产情况下,预测工作场所可能产生或存在的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工频电磁场、紫外线等均可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具体见本报告表2.2-1);该项目拟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人员正常佩戴而且,预期实际接触的噪声可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具体见本报告表2.3-2)。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卫生标准、规范,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估,建设单位若能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按照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建议,认真设计并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预期在正常生产、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情况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因此,该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