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正 性 声 明

发布日期:2025-09-04 09:54:28   浏览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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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正 性 声 明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63号,2021年4月2日修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1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机构(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声明:

      在从事检验检测、评价活动中,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等因素的影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保证我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要求,同时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本机构及负责人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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