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晟检测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针对下列检测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 新发布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2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2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标准 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T 189.9—2025)、《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2023) 标准做出如下承诺:
1.本机构已按要求完成该新发布标准相关检测方法验证工作;
2.本机构的检测条件及能力继续符合该新发布标准的要求;
3.本机构保证按该新发布的标准进行检测,客观、真实出具检测数据;
4.本机构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不实所引发相关法律责任。

